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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分结算政策2019天津积分结算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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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通常有更好的机会和生活条件,所以许多人想在大城市定居。然而,在大城市定居的条件是有限制的。距离南充只有一墙之隔的天津2019年整体定居政策是什么?在下面的内容中,边肖会给你详细的介绍,并带来天津积分表供你参考。

一、2019年天津积分结算政策

《天津市2019积分结算政策》于2018年1月9日颁布,现发布如下:

1、积分申请应由申请人当前劳动关系所在地的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申请积分时应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异地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积分窗口将据实核对。隐瞒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并申报入户点的,视为提交虚假信息。本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同时在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不得在天津申请积分。

3.申请人现劳动关系所在地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且申请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一年以上是指上半年提出申请的一年,即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12个月;下半年的申请,以当年6月30日前的12个月为一年,不得中断、追加支付、个人窗口支付等。

4.预订成功后,用人单位应在预订日期提交文件。每期可以预订两次。如果不能在预约日提交文件,预约应在前一天24点前取消。取消预订后,可以在当前接受日期内进行第二次预订,第二次预订是当前的最终预订。

受理期间,每日预约数据实际上设定了上限,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预约申请时间,提高效率。

5、扣分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日期或在限定时间内提供必要材料的,不予受理扣分申请;如果没有提供奖金材料,相应的分数将不予确认。

6、用人单位在申请居住证过程中提供的个人收入完整完整的申报明细、劳动合同等材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将不被接受。

7、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分。如果付款少于60个月,最高年度累计为12分;对于那些已经支付了60个月或更长时间的人,从自满60个月后的下一个月开始,每年最多可累积18个积分,不同类型的保险有不同的积分。如果社会保险缴费少于全年时,申请人扣分,可根据保险分值计算扣分,并在当月后累计。

个人在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数不会计算积分。积分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计入积分,但不包括35岁以下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于那些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计算积分的人,12月31日前

近12个月是指社会保险点确认后的近12个月。

9.申请人提交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外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填写《国家职业资格证申请复核表》,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评审形式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通过审查的将被给予学分。未按规定进行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确认扣分。

10.申请人申请职业(工种)短缺程度分的,经确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职业(工种)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当年公布的天津《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职业(工种)名称一致,并与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务、经批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当前工作职责一致。

申请职业(工种)短缺点的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务应与《目录》规定的相应职业(工种)相一致。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确定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为依据。

申请人本人提供《岗位承诺书》,用人单位提供《岗位证明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等材料。点数窗口将根据事实进行检查。经核实后,可根据相应的短缺程度确定点数。如果不提供上述材料,将不会确认职业(工种)的短缺程度。

如受理申请之日天津《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尚未公布,以前一年公布的目录为准。

11、用人单位在申请居住证分入入户过程中,以申请职业(工种)分和提供营业执照审批时间,于上半年提出申请,前一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30日。

12.自2018年1月1日起,除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号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第68号文)规定的专业资格外,其他专业资格不再计分。

13.50岁以上从事管理工作的女点申请人应提交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14.用人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的本单位积分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当期申报资格,用人单位自下一期起3年内不得申报。

15.由积分联络处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在每年的6月和12月通过市行政许可网上大厅公布。如申请人对积分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积分窗口申请《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复核申报表》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16.积分申请人填写的个人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因填写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导致积分申请不被受理或积分未被确认的,积分申请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7.申请积分时提交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始文件的,积分申请人(经办人员)应在报名名单公示后6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材料领取证到原提交窗口领取相应材料。如果你不在期限内收回它,信用窗口将不再承担保留它的责任。

18.积分申请人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天内提交详细的个人信用报告。

19.申请积分的专利是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未经授权或无效终止的专利不予确认积分。同时,积分申请人应当是专利权人或者该专利的专利权人之一,不得通过变更为专利权人或者该专利的专利权人之一来确认积分。

20.本通知自年月日起生效

参加社会保险按保险类型计分,每年最高12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4分,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2分。住房公积金每年累计2分。

(5)住房:天津市自有产权住房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40分。

2.指导点

(1)职业(工作类型):根据你职业的短缺程度(一般、短缺、非常短缺)扣10-30分。

(2)安置区:申请人有不同的安置区和不同的分数。例如,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和蓟县得10分,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和北辰区得5分(请记住,申请结算集体账户的人不会得到额外的分数)。

3.附加点

(1)纳税情况:近3年来,天津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占20分。

(2)婚姻状况:已婚,夫妻双方均在本市就业,扣10分。

(3)奖励和荣誉称号:奖励、荣誉称号、专利等。参加工作后获得的奖励可以加上不同的分数,如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励和荣誉称号40分。

(4)工龄:在天津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6年以上的扣10分。

(5)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获得一等功(20分)、二等功(10分)和三等功(5分)。

4.负面分数:以下分数将因合规性和完整性而被扣除

(1)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项扣30分。

(2)5年内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和入户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投资、纳税证明等)。),每项扣30分。

(3)5年内有犯罪记录的,每件扣100分。

(4)信用记录不良者扣30分。

三、2019年天津分落户条件

1.整体沉降的条件

(一)在我国具有合法有效的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受雇于天津市的组织、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用人单位(或在天津投资兴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天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名义的私有房屋、军人产房、公共产房、公寓及其他经公安部门认定具有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房屋);用人单位和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机构的集体账户);

(5)居住证得分已达到申报指导得分(申报指导得分可随居住证得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现在最好升到150,这样更可靠。

2.2019年积分申请材料及流程

2019年第一期居留许可点已于1月25日开放,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申请人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栏中登记了单位信息和申请人信息,并完成了积分自测。

分数自测通过后,申请人应根据材料清单上传申请人的相关申请要求,确认后提交初审申请;

根据部门职责,分联办受理部门应在收到初审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审查后如需补充或修改上传数据,申请人应在收到补充反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逾期不受理补正申请的,应当将初审结果以短信形式及时通知申请人和申请人。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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